选择资产收益税结转对信托产生的影响
大体上来说,结转对转让信托的后果是,任何与资产转让有关的资产收益或亏损均不计算在内应税收入或损失内。此外,对于转让折旧资产时产生的折旧金额调整,也可获得结转减免。
资产收益税结转对接收信托产生的后果如下:
- 在转让之前,资产的基准成本(Cost Base)的第一要素等于转让信托的基准成本;
- 转让前的资产保留其在接受信托中的地位,所有其他资产在信托成立时由接受信托获得,或资产转让时获得;
- 就一般的资产收益税折扣而言,接受信托的资产所有权期限包括转让信托所拥有的期限
选择资产收益税结转对受益人产生的影响
根据S.126-245,受益人权益的基准成本(Cost Base)一般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 转让信托中权益的基准成本:在转让时间刚过后,转让信托中各权益的基准成本的第一要素将是其在转让时间刚过前的基准成本的一部分;
- 接收信托权益的基准成本(Cost Base):广义上讲,这是指受益人在每个信托中的权益的基准成本(Cost Base)之和在转移时间之后,合理地接近于转移时间之前的权益总和的数额;
此外,受益人在转让时被视为已获得其在接收信托中的权益。但是,如果转让信托中的权益是在资产收益税事件发生之前获得的,则接收信托中的相应权益也是在资产收益税事件发生之前获得的。
就一般的资产收益税折扣而言,接受信托的成员权益的所有权期限包括在转让信托中的相应所有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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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产收益税(CGT)结转的税务制度话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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