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外情况 - 六年内发生的生命事件(life event)
如果外国居民不符合过渡性措施的条件,但是如果他们的情况属于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他们仍有资格获得MRE(Main Resident Exemption)。概括地说,如果一个人在资产增值税CGT事件发生时已成为外国居民连续6年或少于6年,如果在该外国居民期间发生了某些生命事件(life event),他仍有可能会获得MRE。
在CGT事件发生时,如果一个人连续成为外国居民超过6年,在法律上会被称为“除外外国居民”。即使该纳税人发生了规定的生命事件(life event)之一,他也没有资格获得MRE。
根据税法第118-110(3)(b)条,符合“生命事件测试”的外国居民将有资格获得MRE。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中,在发生CGT事件时,纳税人符合第118-110(5)条中的“生命事件测试”:
- 纳税人成为外国居民连续6年或少于6年(即纳税人不是“除外外国居”);以及
- 以下生命事件之一适用于该纳税人:
- 纳税人及其配偶或子女(未满18岁)在该外国居留期间任何时候存在的绝症
- 纳税人的配偶或子女(死亡时未满18岁)在该外国居留期间死亡
- CGT事件的发生是由于纳税人与其配偶(或前配偶)离婚或分居导致的资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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