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imgs

个人服务收入相关话题(七)- Ariss案(一)

0 Comments

 

本案中行政上诉法庭的判决

在Ariss案中,行政上诉法庭认为纳税人通过第三方信托与其妻子进行的收入分割,实际上全额都应被视为是该名纳税人自己的个人服务收入。

案件详情

  1. Ariss先生(本案中的纳税人)是以为技术娴熟的IT专家。他在Oracle软件的使用方面拥有一套独特的技能,特别是在企业管理领域,这使得他从来不缺客户。在获得工作机会以及与客户打交道方面,行政上诉法庭认为他满足了相关的测试要求。

 

  1. 虽然他的太太(Ariss女士)在他的指导下向其提供了工作上的帮助,但是Ariss女士从未正式成为其员工。他在工作专用的家庭办公室办公,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出于安全考虑,他一般都只使用客户的电脑来进行工作,只在其个人电脑上进行研究工作。

 

  1. 在2006财年前得某个时间点,纳税人和其妻子成为了机构资源管理服务(全球)信托(简称 ARMS)的合伙人。该纳税人与ARMS达成了协议以减少其在业务经营管理上需要花费的精力。

 

  1. 在其与ARMS的协议中指出,纳税人会向ARMS提交针对每个客户的具体工作时长,之后ARMS会向这些客户发出账单、预缴税单以及养老金纳款的通知。在扣除ARMS的管理费用后,剩下的收入中70%分给纳税人,30%则分给其妻子。除此之外,ARMS只会根据纳税人的指示做出行动。

 

  1. 尽管纳税人和其妻子间有将收入“七三分”这一约定,但是他的妻子从来没有真正收到过任何形式的工资。这些收入反而是全额支付给了纳税人的商务账户。纳税人最终以此形式获得了税务上的利益,例如更低的应纳税额以及更低的应缴税款。

 

  1. 纳税人收到的报酬是基于日薪标准的,尽管他将自己的工作归类为“做项目”,但是他的工作进程并不依赖于项目的完成。无论项目的进展如何,他都会收到报酬。即使在项目被延期的情况下,其报酬的取得并未收到影响,并且他也不会自行承担任何纠正违约的责任。

 

  1. 在相关的财年中,纳税人和他的妻子在税务报表中将从ARMS那里获得的报酬归类为信托收入。

 

  1. 税务局针对纳税人20102012以及2013财年中收到的报酬进行了审计。在该审计完成后,税务局将被归类为信托收入的款项重新归类为了纳税人个人的工资类别。

 

  1. 纳税人对税务局的归类提出了反对意见,并向行政上诉法庭提出了重新审议申请。

 

 

Written by Ideas Group

Leave a Reply

    Search form

    Growth Is Just One Click Away

    Don't feel like calling? Just share your goals and situation & our expert will get in touch.

    Schedule A Meeting with "The Ideas"!

    How long would you like the meeting to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