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工作性质支出后续
- 纳税人还提供了其住宅的平面设计图(但没有尺寸),图中显示纳税人将其中一个房间用作办公室,另一个房间用作办公室储藏室(约占住所的30%);
- 此外,纳税人还从以下两方面获得证实,证明他在受雇于Amcom期间将自己的住宅作为工作地点:
- 纳税人的前客户证实:在2012至2016年期间,他在Reid先生的住所参与了若干次商务会议;及
- 纳税人的前同事证实:公司的员工被允许远程在家工作,Reid先生“经常”在家工作;
- 纳税人的雇主1(Amcom)在给税务局的回信中概述了它与Reid先生劳务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
- Reid先生得到了Amcom提供的一部手机,但在必要的时候,Reid也需要使用自己的手机联系客户
- Amcom会支付Reid先生的全部电话费用
- Amcom公司为Reid先生提供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 Reid先生可以在家工作(在上班和加班时间),但公司认为他大部分时间都在North Sydney办事处办公
- Amcom公司证实,纳税人在家工作时需要使用自己的网络
- 此外,Amcom公司还证实,其员工产生的客户招待费、差旅费等一般费用会按月报销
- 纳税人的第二任雇主在致税务局的信件中确认了Reid先生在受雇期间,由于Nextgen公司无法在悉尼向其提供办公场所,因此纳税人的主要办公地点是在他的私人住宅。该信还证实,Reid先生在家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都没有得到报销;
- 纳税人对于上述其他工作性质支出抵扣的申请,没有得到澳大利亚税务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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