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imgs

关于购房者所面临的资本利得税(CGT)和商品及服务税(GST)的话题(二十六)

0 Comments

 

 

当被获取资产应应用商品及服务税预扣税规则时,买家有什么义务? 

在商品及服务税预扣税规则中,如果是居住性房地产或潜在住宅用地的买家,则必须首先确认他们是否需要因为该收购预缴一定数额。若预扣税规则适用,则买家需 

  • 确定需预扣的数额 
  • 通知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关于买家的预扣税义务 
  • 预缴一定的数额给澳大利亚税务局(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通过卖家)。为了确保他们完成他们的义务,卖家必须完成以下步骤。 

第一步 — 审阅‘供应方通知’ 

在附录的S.14-255(1)下,无论商品及服务税预扣税是否应用与这个居住房地产(而非商业居住房地产)或潜在居住用地(而非买家注册了商品及服务税且为了一个可抵扣进项税的目的而获取土地的情况)的供应,供应方都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前(通过‘供应方通知’)通知买方。 

买家,在完成合理步骤以确认包含在通知里面的信息是正确地前提下,可以依据供应方通知(去确定他们的商品及服务税预扣税义务)。但是,买家不可以依据一个他们已知含有错误信息的供应方通知。 

当商品及服务税预扣税适用于一个收购时,供应方通知可能也包含其他与预扣税缴纳过程相关的有用信息,包括供应方的名字和ABN,预扣税税额,支付预扣税税额的截止日期和包括商品及服务税的合同价格(这个价格包括了由买家提供的非货币对价的含有商品及服务税的市场价值)。 

 

 

Written by Ideas Group

Leave a Reply

    Search form

    Growth Is Just One Click Away

    Don't feel like calling? Just share your goals and situation & our expert will get in touch.

    Schedule A Meeting with "The Ideas"!

    How long would you like the meeting to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