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逝者在死亡时是“被排除在外的外国居民”(excluded foreign resident):
如果,在死亡的时候,死者属于“被排除在外的外国居民”(成为外国居民连续六年以上),那么死者在住宅方面应计的主要住宅豁免(the main resident exemption)将不适用接受这个住宅作为遗赠的受托人或受益人(们)。
税务小贴士 – 无法获得死后两年内税务减免
在正常情况下,当一个引入资产所得税后(post-CGT)的住宅的所有权结束(例如,住宅被售卖)于死者死亡后的两年内,并且这个住宅是死者临死前的主要住宅(main residence),就能应用“全额的主要住宅豁免”(full main resident exemption)在这次售卖交易上。参见S.118-195。
但是,当死者在死亡时是一个“被排除在外的外国居民”,由于S.118-195(1)(c) 的新要求,S.118-195中的豁免将无法应用。因为死者死亡时的被排除在外的外国居民的身份将有效的凌驾于这个豁免之上,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其受托人或受益人都无法获得全额的主要住宅豁免。
当受益人在这个资本利得事件(结束此住宅的所有权所)发生时不是一个被排除在外的外国居民,受益人依然能拥有享受任何应计入他自己权利“部分的主要住宅豁免”(partial main resident exemption)。这种情况下将借助于在S.118-200和S.118-195(1A)(b)里的部分主要住宅豁免额的计算。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致电奇思妙税 +61 2 83181545
-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奇思妙税日程表进行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