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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抵扣税收项目的案例与话题 - 一次性偿付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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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合约

根据执业合约的条款,纳税人有责任向PH医生提供其认为在医疗中心工作所需的服务及设施,例如,行政服务、文职人员、设施、厂房及设备等。举例来说,纳税人有责任为医生保存和编制账目、代其收取费用和发出收据。PH医生授权纳税人处理他的账目,并同意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让纳税人从医疗保障计划中获益。

作为对这些服务的回报,PH医生同意向纳税人支付使用其工作场所和享受其日常服务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执业合同还记载了有关于终止双方关系的条款,这些条款实质上与执业售卖契约中的条款相同(见前文)

 

联邦法院对Healius案的判决

虽然纳税人缴付的一次性偿付款是在赚取应税收入的过程中发生的,这一点并没有什么争议,但法院要确定的问题是,这些款项换来的是资本(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第8-1条的规定,这些付款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还是一种向医生收入账户上的付款(用来作为一种给医生的担保金)。

财政委员会认为,该笔款项应该属于向收入账目的付款,所以可以予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税务局做出的反对决定被搁置,而纳税人的反对意见则获全数接纳。法院还将此案件发回给税务局,让其依法进行重新评估。现在我们将讨论法院得出这一结论的理由。

 

税务贴士 — 收购商誉的支出并不属于一次性偿付的性质

在这次纳税人的胜诉中,法院得出的结论是:职业合约中35万澳元的一次性偿付款并不是为购买PH医生的诊所或该诊所的商誉而支付的,而是为PH医生所做出的以下承诺而支付的:

  • 在医疗中心从事为期五年的工作;
  • 不得向医疗中心7公里半径范围内的任何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也不得在这段时间内向自己以前所在的位于Hornsby的诊所提供医疗服务。

 

虽然PH医生积累的商誉不会因为他离开原来的工作地点而消失,但执业合约的第2.14.2a)条要求PH医生运用该商誉,因为该商誉亦会为纳税人带来利益。

在做出这一决定时,财政委员会的结论是,一次性偿付款的主要目的是让纳税人吸引尽可能多的医生为医疗中心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增加收入,而不是像税务局所说的那样,用来扩大纳税人商业结构。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致电奇思妙税 +61 2 83181545

 

Tags: Deductions

Written by Ideas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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