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imgs

医疗保险税相关话题(一)

0 Comments

 

作为一项广泛的提议,澳大利亚公共卫生系统(也称为“医疗保险”)向澳大利亚居民提供由卫生专业人员(如医生)提供的免费或补贴治疗,为公立医院的公立患者提供免费治疗和住宿,并为私人患者接受的某些服务和程序提供补贴费用,无论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

为了帮助支付医疗保险的一些费用,澳大利亚公共卫生系统向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征收2%的税(称为医疗保险税)。医疗保险税存在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中(即,它增加了对其应税收入的纳税额),并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支付。

尽管大多数个人纳税人缴纳了医疗保险税,但有一些纳税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税:

  • 低收入者(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规定的起征点);或
  • 一个Prescribed Person(小于十八岁)。

一般而言,低收入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医疗保险税免税门槛(即2019年收入年度的个人应纳税额为22398澳元),则可免征医疗保险税。对于应税收入超过这一数额的纳税人,如果其应税收入不超过医疗保险税减免门槛(即2019年收入年度为27997澳元),则他们有权获得医疗保险税减免。参见1986年《医疗保险征税法》第3条和第7条。

对有权享受养老金的纳税人以及来自某些有困难家庭的纳税人,ATO修改了这些起征点。参见《医疗保险征税法案》第3条和第8条。

在整个收入年度内,作为指定人员的纳税人也可享受医疗保险税免税。《1936年所得税评估法》( “ITAA 1936” )第251U1)条定义了 “指定人员” ,包括非居民以及本节所述的任何其他人员(须遵守以下税务警告)。

有受养人的纳税人并非指定人员(即使他们符合第251U1)条的规定),除非他们的每名受养人也是本节所述的指定人员。注意,本条规则可针对某些类别的规定人员(如国防军成员,但非居民)加以修改。参考ITAA 1936251U2)和(3)节。

除了医疗保险税,收入超过一定数额的纳税人,如果没有适当水平的私人病人医院保险,可能需要支付医疗保险税附加费。附加费旨在鼓励个人购买私立医院的保险,并利用私立医院系统来减少对公共医疗保险系统的需求。

医疗保险税条款的适用在一开始看起来相对简单,因为从广义上讲,它们只是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征收2%的税。然而,正如我们将看到的,这些规则有时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纳税人一次收到拖欠的少付工资就要缴纳医疗保险税,如果工资按时支付的话,这笔钱本可以免征(因为纳税人是低收入者,在过去几年里免征医疗保险税)。行政上诉法庭(“AAT”)在Biswas v FCT[2019]AATA 2372(“Biswas案件”)中对这一特定情况进行了审查,并且是法案中Note的主题。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部分注释中的所有立法参考均为ITAA 1936

 

 


Written by Ideas Group

Leave a Reply

    Search form

    Growth Is Just One Click Away

    Don't feel like calling? Just share your goals and situation & our expert will get in touch.

    Schedule A Meeting with "The Ideas"!

    How long would you like the meeting to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