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对会计费用不正确处理导致基金收入全部变为非公平交易
在2021财年,Sue作为其自管养老基金(SMSF)的受托人,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她是该事务所的合伙人)为该基金提供会计服务。但因为Sue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身份,该事务所并不向该养老基金收取任何会计服务费用。
针对税法第 295-550(1)条而言,上述计划涉及该养老基金以非市场价值的方式获得会计服务。依据税务局的意见,该笔非公平交易开支与该基金在2021财年的其他所有普通及法定收入之间存在足够的关联。因此,在这种情况下,ATO认为该自管养老基金在2021财年的所有收入都属于非公平交易收入,即NALI。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编制本篇文章时LCR 2019/D3还尚未定稿。 与此同时ATO也在广泛征询有关裁决草案的意见,其中也包括NTAA的意见,而大部分反馈意见都集中在ATO对“一般性质”支出所采取的处理方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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