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imgs

关于打工度假者的税务话题(四)

0 Comments

 

Addy女士是否满足183天的测试而成为2017年收入年度的居民纳税人

当一个人在一年时间内在澳大利亚居住满183天,通常他就能够成为澳大利亚的税务居民。根据本案的事实,法院认为,Addy女士在2017收入年度至其离开澳大利亚之日(2017年5月1日)之间是税务居民。虽然她在西澳大利亚州从事了一些短期的农村工作,但这并不代表Addy女士没有常住所,因为她这样做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延长她的签证,以便留在澳大利亚。

 

虽然某些证据表明Addy女士不是居民,例如,她在出入境旅客卡上的陈述,以及她在海外有一个家庭住所,她曾经在那里生活过,她的一些财产也留在那里,但这些因素本身并不是具有决定性的,必须根据她的总体情况来进行考虑。

 

参考“183天测试”中的陈述:“如果一个人在澳大利亚(连续或间歇性)停留了半年并在期间获取收入,并且能够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他便是澳大利亚居民:

- 他们的通常居住地在澳大利亚;或

- 他们打算继续在澳大利亚居住。”

 

Addy女士在2017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居住在澳大利亚。所以,法院认为她的常住地是在澳大利亚,而且她打算继续在这里居住。根据这些事实,Addy女士已经满足了 “183天测试” 。

 

虽然Addy女士满足了“183天测试”,但是由于Addy女士在年底前离开了澳大利亚,法院得认为,她只在收入年度的部分时间(即截至离境之日之前)是居民,只能够享受部分免税门槛。

 

税务贴士 大部分打工度假者都不是居民

需要注意的是,Addy案件是根据其事实做出裁决的,并没有为所有的打工度假者都是居民提供依据。

 

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据“183天测试”大多数打工度假者都不是居民,他们大多都是流动的,不打算在澳大利亚的任何一个地方长期居住和工作。此外,他们一般在海外都有居住地,并不打算在澳大利亚长期居住。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致电奇思妙税 +61 2 83181545

 

Written by Ideas Group

Leave a Reply

    Search form

    Growth Is Just One Click Away

    Don't feel like calling? Just share your goals and situation & our expert will get in touch.

    Schedule A Meeting with "The Ideas"!

    How long would you like the meeting to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