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就土地上任何其他结构或拟定结构而言,独立的(以及非偶然的)目的–是否属实是一个事实问题。
根据解释性备忘录,对于支持其他结构(例如:管道)的使用或增加其使用性(例如住宅车库)而存在的结构将无法满足此要求。或者,用于剪毛和打包羊毛的场地以及谷仓通常都具有独立的目的(而非偶然发生),因为它们独立于土地上的任何其他结构而独立运行。重要的是,解释性备忘录指出,对于单独产生收入的结构,其主要用途是该结构具有独立(而非偶然)目的的指标。请参阅解释性备忘录第3.24段。
土地必须涉及某种结构的时限
通常,为了使与土地有关的损失或支出可抵扣,土地必须包含适当的结构(即:实质性和永久性的结构):
- 其目的独立于而不是附带于任何其他结构或议定的结构;
- 正在使用或可供使用的。
在发生损失或支出时。请参阅S.26-102(1)。
然而,如果纳税人在停止持有该土地后发生亏损或支出(例如,他们在出售土地后就贷款短缺支付利息(即“停业后的利息”)),如果在纳税人停止持有土地之前,出于这些规定的目的该土地不属于“闲置土地”,则该损失或支出将可以被抵扣。请参阅S.26-102(1)(b)(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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