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FITO的限额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过,如果纳税人缴纳的海外收入所得税超过1,000澳元,并且纳税人不希望使用1,000澳元的最低限额,那么他们就必须重新计算其FITO(海外收入所得税抵扣foreign income tax offsets)。纳税人的FITO限额通常是根据税法S.770-75来确定的,在通常情况下,其计算方法为:
税法第770-75(4)(a)条规定,在计算FITO限额时,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中不包括以下收入(即:被除外的收入所得 – excluded income):
税务贴士 – 将海外收入排除在外可能导致FITO申请额变高
在实际应用中,正因为税法第770-75(4)(a)条中排除了一些收入所得,使纳税人能够申请的FITO额度变高,从而增加了纳税人能够申请的FITO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