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小贴士 - 海外税务居民资本利得税代扣规则也适用于在购买以下类型的资产时(列于附表1中的第S.14-200(1)(c)):
- 间接的澳大利亚资产权益,广泛的包括购买一个公司(单位或单位信托)10%或更多的股份,并且这些公司(单位或单位信托)的资产主要由澳大利亚应税不动产组成。
- 期权或权力用于获得澳大利亚应税不动产或间接的澳大利亚资产。
这里我们重点关注的是预扣税规则在购买澳大利亚应税不动产时的应用,没有详细的说明这些规则在以上这些资产中的应用。更多详情请参考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情况说明书《资本所得的预扣:对海外和澳大利亚税务居民的影响(QC 48972)》。
在资本利得税预扣规则中,购买资产的人何时需要代扣预扣税?
当以下所有和交易有关的条件满足时,购买资产的人需要从澳大利亚应税不动产的购买价格中代扣一部分:
- 买方从一个或多个买家那里购买澳大利亚应税不动产,从而成为该资产的所有者。
- 该资产的市场价值为75万澳元或更多(或者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签订的价值为200万澳元的购买合同)。然而,如果有多于一个买家时,75万澳元(和前文中的200万澳元)的门槛则适用于该资产的整体的市场价值(而不是每个买家各自拥有该资产的市场价值)
- 免除预扣税资格证明(Clearance Certificate),买方还没有从卖方处获得由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布的免除预扣税资格证明。详情请见第104页中对证明的详细说明。
- 澳大利亚税务局还没有免除其预扣税。详情请见第105页,详细地讨论了预扣税金额的变化。
详情请见附表1中的第S.14-200(1)和(4), 第S.14-210(1)(e)(i)和(2)和第S.14-215(1)(a)(i)。
特殊的预扣税规则适用于在购买资产时,购买价格不确定的情况。购买价格不确定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澳大利亚应税不动产(TARP),所以我们也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