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中对于 “雇员”这一概念的定义,随着许多案件的审理判决而逐渐完善。认定一个工作人员是一个“雇员”还是“承包人”,需要高度依赖事实情况,并且考虑到很多因素。
Bromberg在On Call翻译公司案中提出,判定 “雇员”和“承包人”时,必须对这个工作人员为雇主所带来的总体利益做出客观判断。在这个导向下,一个工作人员是否是“雇员”并不仅仅依赖合同确定,雇员与公司的整体关系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最近,法庭开始延续Bromberg的提议。我们可以通过问询以下几个问题来确定一个工作人员是“雇员”还是“承包人”:
如果以上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法庭会认定这个工作人员是“承包人”。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该工作人员可能会被认定为“雇员”。
在《On Call案》中,Bromberg列出了以下几点用以确认一个企业是否存在: